胎前用藥三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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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前用藥三禁,治療學術語。古人對妊娠期婦女用藥提出的三項禁忌:不可過于發(fā)汗、攻下、利小便,以免損傷胃氣胎元。因為過汗會亡陽傷氣,過下則亡陰傷血,過利小便損傷津液。臨床應根據(jù)病情靈活掌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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