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診療/妊娠合并腎臟疾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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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克家庭診療手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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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前有嚴重腎臟疾病的孕婦,妊娠常常不能維持到足月。但是,有些發(fā)生腎衰竭的孕婦,經過定期的透析,甚至很多做過腎移植的孕婦也能順利分娩健康的嬰兒

患有腎臟病的孕婦應同時得到腎臟專家和產科醫(yī)生的共同診治。定期檢查腎功能血壓和體重;嚴格控制鹽攝入量;服用利尿劑控制血壓和減輕水腫。必要時,提前分娩可挽救胎兒生命。常常在妊娠28周后住院,一般采用剖宮產術終止妊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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